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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有几率存在的风险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详细描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012,617,810.91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12,128,564.14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0,666,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3,733,345.00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36,916,442.68元)的比例为31.12%。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是以高铁扣件为核心的高铁工务工程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高铁运营提供安全、稳定、可靠的工务工程产品。高铁工务工程由轨道和支撑轨道的路基、桥梁、隧道组成,是高铁运行的地面基础设施。在高铁工务工程产品中,高铁扣件牢固地扣压住钢轨,是提高轨道精度、保证线路平顺、提供轨道绝缘和弹性舒适性的核心部件,为高铁列车在高速状态下安全、舒适、平稳运行提供保障。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形成了以高铁扣件为核心,同时包括预应力钢丝及锚固板、铁路桥梁支座、工程材料以及轨道部件加工服务在内的高铁工务工程产品体系,公司产品已覆盖至轨道、桥梁和隧道等高铁工务工程领域。
轨道扣件又称扣件、扣件系统,是由一系列部件按照特定的顺序组装而成,是轨道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是联结钢轨和支撑结构(俗称轨下基础)的关键部件。
完整的轨道结构自上而下由钢轨、轨道扣件和轨下支撑结构(轨枕或轨道板)构成。轨道结构的作用是引导列车的运营,直接承受来自列车的荷载,并将荷载传至路基、桥梁或隧道。轨道结构应有充足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并具有固定的几何形位,保证列车安全、平稳、不间断地运行。
在轨道结构中,轨道扣件将钢轨与轨下支撑结构联结在一起,其最大的作用是保持钢轨在轨下支承结构上的正确位置及钢轨与轨下支承结构的可靠联结,阻止钢轨的纵横向移动,为轨道结构提供弹性,减轻振动,从而确保列车的安全运行和旅客乘坐舒适度。
公司轨道扣件产品主要为高铁扣件、重载扣件、高铁特殊调整扣件以及普铁扣件、地铁高弹性减振扣件和城轨扣件等,详细情况如下:
高铁扣件是铁科轨道为满足我国时速250公里和350公里高速铁路建设而与铁科院联合研发的适用于高速铁路的扣件系统。高速铁路扣件系统通过高弹性垫板和高振幅弹条等关键技术实现了列车高速通过时的平稳性和可靠性;通过双层绝缘设置,大幅度提升了扣件绝缘电阻,满足了高速铁路轨道电路的要求;通过结构设计实现了常阻力扣件和小阻力扣件的通用性,满足了扣件系统在路基、桥梁和隧道等不同线路条件下通用性的应用要求。高速铁路扣件系统弥补了我国铁路扣件系统领域的空白,达到了国际同种类型的产品领先水平。解决了普速铁路扣件系统易出现弹条断裂、扣件绝缘性能不良及列车高速通过时振动较大等问题,保证了高速列车运行的安全性、平稳性和舒适性,适应高速铁路具有行车速度快、行车密度大的特点。
重载扣件是铁科轨道为满足我国30t轴重重载铁路建设而与铁科院联合研发形成的适用于重载铁路的扣件系统。重载铁路扣件系统的大扣压力、大弹程弹条,可抵抗重载铁路运营时列车传递过来的大横向荷载,避免钢轨倾翻造成列车脱轨事故发生;重载垫板采取了特殊设计,可防止垫板在运营时出现压溃现象,实现重载铁路扣件系统的高强度和高疲劳性能。重载扣件满足重载铁路列车轴重高,运输能力大等要求。
高铁特殊调整扣件是铁科轨道为满足高速铁路线路特殊调整需要而与铁科院联合研发形成的适用于高速铁路特殊调整的扣件系统。高速特殊调整扣件分为WJ-7型特殊调整扣件和WJ-8型特殊调整扣件,分别适用于原WJ-7型扣件和WJ-8型扣件的特殊调整。特殊调整扣件在满足原扣件基本性能的前提下,通过对扣件增加钢轨高低和左右位置大调整量,使线路在遇到路基工后沉降变形和低温冻胀等特殊情况时,能在极短的时间内紧急恢复线路平顺性,保证线路及时开通。
公司轨道扣件主要包括高铁扣件、重载扣件和高铁特殊调整扣件,此外还包括地铁高弹性减振扣件、城轨扣件、可滑动扣件、明桥面扣件和护轨扣件等。
可滑动扣件适用于高速无砟轨道、有砟轨道钢轨伸缩调节器以及梁端伸缩装置的钢枕上,具有较强的抗倾翻能力和较小曲线半径地段的适应性,可使基本轨能在铁垫板上纵向自由伸缩,同时能保持基本轨左右位置,轨距线不变,且能提供弹性,并具有调整轨距、高低的功能。近期应用项目:重庆地铁10号线等。
明桥面扣件主要与木枕、复合材料轨枕以及混凝土枕配套使用,扣件具有良好的适用性。扣件除为明桥面轨道结构提供弹性外,还具有钢轨纵向阻力可调、阻力沿钢轨纵向分布均匀、轨距调整量大、零部件通用性强的特点。近期应用项目:京广线二道桥钢梁桥面改造项目、京九线巴河桥钢梁桥面改造项目、新建广州南沙港铁路工程项目等。
护轨扣件用于固定桥梁上护轨及有砟、无砟过渡段的护轨,空间尺寸小,满足护轨与走行轨之间最小净空的要求。护轨扣件能够保持护轨的横向稳定性,同时起到轨道刚度平滑过渡的作用。近期应用项目:京广线二道桥钢梁桥面改造项目、京九线巴河桥钢梁桥面改造项目等。
预应力是为了改善工程结构服役表现,在施工期间给结构预先施加的压应力,结构服役期间预加的压应力可全部或部分抵消荷载导致的拉应力,避免结构开裂。预应力技术广泛应用于大荷载、大跨度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
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CRTSIII型无砟轨道板采用了双向先张预应力体系技术,即轨道板横向和纵向均设置若干组φ10.00mm螺旋肋钢丝和其两端部螺纹旋紧配合的配套锚固板,该预应力体系具有张拉时力值能够精准控制、放张时回缩量小且防松性能高的优点。双向预应力体系可以使轨道板在横向和纵向均承受预压力平衡外部荷载,有效提高轨道板的耐久性。
桥梁支座是连接桥梁和桥墩的关键部件,架设于桥梁墩台上,承受桥梁荷载,并将荷载可靠地传递给桥梁墩台,以满足桥梁伸长及转动的需要。在荷载、温度、混凝土收缩和徐变作用下,桥梁支座能自动适应桥梁上部结构的转动和水平位移,是桥梁安全运营的关键部件。
公司现有桥梁支座包括普通桥梁支座和智能测力桥梁支座。智能测力桥梁支座是测试精度高,技术性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填补了桥梁荷载测试的空白。智能测力桥梁支座产品集桥梁荷载远程、实时测试、受力分析、状态判断和预、报警等多种功能,是专门为解决桥梁安全监测问题而研发的专利产品,解决了桥梁安全监测和荷载测试的难题,可广泛应用于铁路、公路、市政道路各种桥梁,特别是大跨度桥梁如连续梁桥、斜拉桥、吊桥以及各种跨大江河和跨海大桥等运营安全的监测。目前公司生产的测力桥梁支座已经应用在港珠澳跨海特大桥、京张城际、郑济高铁、济莱高铁等国家重点项目。
公司提供的工程材料主要包括轨道板用复合掺合料、粘度改性材料和铁路混凝土桥梁弹性体梁端防水装置等,主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作为以高铁扣件为核心的高铁工务工程产品供应商,主要客户为铁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招投标代理单位。公司通过参与客户招投标形式获取订单。在投标前,公司需要综合考虑自身的生产能力、交货期、盈利水平等因素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及是否参与投标,中标后即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公司控股子公司除为本公司生产供应尼龙件、塑料件和橡胶件等扣件系统非金属配件外还销售给其他扣件系统集成商。对于该类订单,公司在获知客户需求的基础上,综合评价自身的生产能力、交货期、盈利水平等因素,决定是否承接订单。
公司主要按照以销定产的模式组织生产。公司生产部根据市场部提供的销售订单编制生产计划,并交由各车间组织生产;同时,公司按照产品生产周期、供货计划准备库存,以保证及时供货。公司建立了严格的生产管理制度,公司产品各个生产环节依照公司现有生产标准严格执行。
公司下设采购部负责供应商管理及物资采购,对采购进行规范管理。公司采购分为扣件配件采购以及一般原材料和办公用品采购。
公司研发模式为自主研发,立足于产品开发、技术研究和工艺研究三个研究方向。
公司研发项目主要由研发中心承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技术人员均可向公司研发中心申报承担研发项目。研发中心对研发项目的立项、研发进度和研发成果进行管理。
公司部分非核心产品,如普通桥梁支座、工程材料等采取从第三方获得授权许可,并按照其授权的范围进行转化生产。
公司主营业务为以高铁扣件为核心的高铁工务工程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业务属于“C制造业-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371铁路运输设备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业务属于“C制造业-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公司业务属于“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2.4轨道交通装备产业-2.4.1铁路高端装备制造”。
高铁扣件等产品主要用于铁路建设,现阶段国家路网干线铁路由国铁集团主导实施,部分线路一般由所在地政府等实施主体主导实施,高铁线路建设是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未来较长时间内仍将处于持续发展期。
在高铁及重载铁路领域,根据国家铁路局公布信息,2022年,全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不包含港澳台)完成额7,109亿元。根据国铁集团数据,2022年全国铁路投产新线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5.5万公里,其中高铁4.2万公里。2022年,国铁集团全力推动重点项目实施,国家重大铁路工程项目顺利推进,公司在手订单履约得到有效保障。未来随着既有高铁线路运营年限逐年增加,高铁扣件逐渐老化,为了确保铁路运行的安全,需要进行更换和维护,未来期间高铁扣件的更换维护需求市场将逐步扩大。
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统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内地累计有55个城市投运城轨交通线个城轨交通运营城市,另有20个城市有新线、新段或既有线年,共计新增城轨交通运营线公里,新增运营线条,新开后通段或既有线)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国家铁路局颁布的铁路行业技术标准和国铁集团颁布的铁路企业技术标准,是铁路专用产品进入铁路行业的基本门槛,其结合我国铁路运营需要,突出了安全可靠性技术要求,明确了质量性能指标和试验检验方法,保障了铁路产品的质量,是铁路安全运营的重要保障。
技术标准保障了进入铁路建设的技术和产品符合质量、安全、卫生、环保、能效以及综合交通等要求,为铁路工程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提供客观公正、科学适用的技术依据,起到规范市场秩序的作用。
公司的核心产品为高铁扣件系统产品,该类产品主要应用于国家高速铁路、地方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大型工程领域,产品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性能要求相对其他行业更加严格,在产品质量、产品的流转、技术标准等方面都需要遵循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铁路工务产品设立了统一的产品认证标准(CRCC产品认证标准),公司积极参与工务产品的CRCC产品认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有效CRCC证书56张,认证范围覆盖高速铁路扣件系统弹条Ⅳ型扣件系统、弹条Ⅴ型扣件系统、WJ-7型扣件系统和WJ-8型扣件系统;高铁扣件系统弹条类C4型弹条、JA型弹条、JB型弹条、W1型弹条、W2型弹条、X2型弹条、X3型弹条,高铁扣件系统用尼龙件、高铁扣件系统用塑料件、WJ-8型铁垫板下弹性垫板、高铁扣件系统用橡胶件;重载铁路扣件系统弹条Ⅵ型扣件系统、弹条Ⅶ型扣件系统和WJ-12型扣件系统;重载铁路扣件系统弹条W4、W5,重载铁路扣件系统用尼龙件、重载铁路扣件系统用弹性件、重载铁路扣件系统用塑料件、重载铁路用橡胶套靴和微孔橡胶垫板;客货共线铁路包括弹条Ⅰ型扣件系统、弹条Ⅱ型扣件系统和弹条Ⅲ型扣件系统,A、B、Ⅱ和Ⅲ型弹条,城市轨道交通弹条,城市轨道交通轨下橡胶垫板,客货共线铁路扣件系统用尼龙件、客货共线铁路扣件系统用轨下垫板,客货共线铁路用橡胶套靴和微孔橡胶垫板;喷涂橡胶沥青防水材料,铁路隧道防水板;铁路隧道止水带;高铁道岔用弹性铁垫板;弹性体梁端防水装置;铁路桥梁支座产品涵盖铁路桥梁盆式支座KTPZ型≤45000kN-C常温型/F耐寒型、TJPZ型≤45000kN-C常温型/F耐寒型、铁路桥梁球型支座TJQZ、TJGZ型≤45000kN-C常温型/F耐寒型、TJQZ型≤45000kN-C常温型/F耐寒型(镀镍-磷合金球冠),铁路桥梁其他类型钢支座YZM型≤3000kN-C常温型/F耐寒型。
公司轨道扣件业务可比公司有六家,分别为Vossloh、安徽巢湖、晋亿实业、翼辰实业、中铁隆昌和中原利达扣件系统集成商;公司预应力钢丝及锚固板业务可比公司有1家,为银龙股份。轨道扣件领域,公司与安徽巢湖、晋亿实业、翼辰实业、中铁隆昌和中原利达均生产拥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铁扣件系统及重载扣件系统,Vossloh依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W300-1型高铁扣件系统进入中国高铁市场,是中国高铁运营初期高铁扣件系统主要的供应商,在中国自主知识产权高铁扣件系统产品形成后,国内自主高铁扣件占市场主导地位。公司是国内唯一掌握高铁特殊调整扣件系统技术并提供该系列产品的系统集成商。公司通过联合研发形式参与铁科院集团铁建所主导的高铁及重载扣件技术研发及改进,铁科院集团铁建所无偿授予公司高铁扣件非独家使用权,公司与铁科院集团铁建所共有高铁特殊调整扣件以及重载扣件技术,国内其它高铁及重载扣件竞争对手技术均由铁科院集团铁建所有偿授予该技术的非独家使用。
预应力钢丝及锚固板领域,银龙股份业务定位为全系列预应力钢材产品,而公司业务定位立足于高铁工务工程领域,仅提供CRTSIII型无砟轨道板用预应力钢丝及锚固板。
经过十余年发展,公司产品得到了市场广泛认可,市场占有率位于行业领先地位。2022年公司高铁扣件、重载扣件产品全年中标金额91,467.64万元;在CRTSⅢ型无砟轨道板用预应力钢丝领域,公司全年中标金额18,600.00万元。
此外,公司是国内市场上唯一掌握高铁特殊调整扣件技术的扣件系统集成商。从产品用途看,由于特殊调整扣件主要解决运营中出现的线路不平顺问题,能在短时间之内紧急恢复线路平顺性,对于保障高铁稳定运营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应用。2022年,公司研发设计的特殊调整扣件(地震断裂带用)无砟轨道超大调整量扣件紧急供应兰新高铁线路,用于因地震导致受损轨道线.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我国铁路建设处于快速发展时期,行业围绕建设科技强国、交通强国的奋斗目标,立足服务国家战略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促进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在铁路的应用发展,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强化高质量科技供给。突出铁路自主创新领跑优势,强化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注重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创新,聚焦基础材料、基础零部件等关键核心技术短板,集智攻关,取得突破。研发高速列车系统集成和能效提升的关键技术,形成系列化的标准体系和试验验证能力,构建自主可控、性能指标领先的时速250~400公里级高速列车产品平台,实现技术水平持续引领。深化高速列车轮轨关系、空气动力学、车辆动力学、撞击动力学、振动与噪声控制、无砟轨道结构动力学等铁路基础理论研究。开展列车在更高运营速度等级下的减阻节能、减振降噪、车线关系、流固耦合等技术研究,提升列车高运营速度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舒适性。完善城际及市域(郊)装备技术研发,提升城际及市域(郊)装备轻量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水平。
依据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将促进铁路工务工程产品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在铁路行业的应用发展,提升扣件系统设计、仿真、材料、制造、试验及运用维护等关键核心技术。公司将研制适用于更高速度级高铁扣件系统,开展预制聚氨酯固化道床、人造道砟技术以及装配式无砟轨道结构及部件等重点项目的研究;针对扣件系统高频振动、扣件系统对轮轨关系的影响、扣件系统耐不同环境以及扣件系统寿命等前沿技术进行专项攻关;推进市域(郊)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扣件系统的研发。同时,开展3D打印技术、环保再生利用技术在铁路工务工程产品中应用的研究,为智能制造技术和增材制造技术在铁路中的应用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度,公司在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积极拓展市场,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力度,较好完成全年经营业绩。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340,145,445.49元,较上年度减少0.78%,净利润为276,879,282.75元,较上年度增长33.84%,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36,916,442.68元,较上年度增长41.0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韩自力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 董事会秘书张远庆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1、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中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首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铁科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所持表决权数量为121,470,400股。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公司拟将“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109.0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铁科轨道”)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109.0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666,700股,每股发行价格22.4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82,894,08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8,172,670.3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4,721,411.6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5日全部到位。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8月26日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22001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8日及2020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详见《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1年10月延期至2022年12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2年8月延期至2023年6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具体投入资金及节余情况如下:
注:节余募集资金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
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资金使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同时,公司充分利用自有研发能力,自主研制开发了部分试验装备,降低了试验装备采购成本,节省了部分募集资金。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 “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109.0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在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前,该项目待支付质保款项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该项目待支付质保款项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补充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补充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012,617,810.91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12,128,564.14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0,666,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3,733,345.00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36,916,442.68元)的比例为31.12%。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中远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轨道”、“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了《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666,700股,每股发行价格22.4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82,894,08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8,172,670.3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4,721,411.6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5日全部到位。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8月26日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220018号验资报告。
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36,584,186.95元后,募集资金账户初始金额共计人民币1,146,309,895.05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共计人民币23,503,948.77元,支付部分发行费用21,588,483.43元,支付银行手续费8,999.95元;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70,139,180.10元,其中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使用人民币277,280,217.64元,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人民币112,858,962.46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人民币48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78,077,180.34元。
公司于2019年制定《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2019年6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办法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2020年8月20日,公司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轴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1月25日,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铁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天津”)(铁科天津与铁科轨道共同视为协议的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及保荐人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的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执行。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经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根据《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铁科轨道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1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决定对“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详细情况如下: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2022年以来,项目所购部分设备的供货周期有所延长,部分设备进场及验收时间较计划有所推迟,付款进度延后,最终影响了本项目的建设进度和投资进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存储放置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铁科轨道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准则、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铁科轨道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情形。